厂房搬迁员工补偿标准(厂房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厦门市劳动法工厂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厦门市劳动法工厂拆迁员工有补偿。工厂拆迁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厂拆迁工人不愿意跟随工厂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因为拆迁工厂搬迁多远才有赔偿工人费用,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拆迁而解聘劳动者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对于这个问题来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也就是按照安置补偿费用来进行发放,因为拆迁所导致的一些损失都是需要由国家来进行补偿。
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 工人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 拆迁安置费,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厂房搬迁工人补偿标准
1、法律主观: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分析:关于工厂搬迁工人补偿费来说,单位进行搬迁,以此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3、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有: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厂房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厂房拆迁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4、法律主观:厂房搬迁费和安置费补偿标准:厂房搬迁费应当按国家和所在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安置费应当按照当地相关规定的安置的人口及厂房中的设备、货物进行计算。
5、企业厂房动迁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厂房所有人进行补偿。厂房所占土地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机器设备、搬迁费用来进行补偿,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区域的标准并不完全统一。
搬厂补偿标准是多少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搬厂不跨市跨区有赔偿。公司同市不同区搬迁,证明公司和员工,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公司新的工作环境继续履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