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赁改革(房屋租赁改革)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法律客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一条规定主要强调其相关当事人的的权益以及本办法的法律效益,第二条是强度商品房租赁管理的对象,第三条规定了商品房租赁交易要遵循的原则,第四条强度商品房租赁的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部门。
如何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1、备案要前置。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各项工作的前置性工作,没有备案登记,一切无从谈起。实行备案登记也是出租房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准入制度,它绝不是简单的登记和收费,而是对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规和政策的房屋不予登记。对进入租赁市场的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统计。内容要准确。
2、房屋租赁管理包括以下两个内容:对房屋租赁进行统一的登记备案管理(包括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终止)。对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规范了租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素养也是决定房屋租赁工作好做与否的重要因素。一个优秀的房屋租赁中介或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市场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高效的时间管理和强大的客户服务意识。例如,他们需要能够准确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房源,处理租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确保租客和房东的权益得到保障。
商品房租赁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次房改终于要来了,这下刚需可以放心了,如何看待政策调整?
二次房改是指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政策调整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政策调整可能意味着一系列利好措施。首先,政府可能会采取措施稳定房价,遏制房价上涨,使刚需购房者能够在相对平稳的市场环境中购房,减少购房压力。
刚需购房者:房改对于低收入者是非常有利的,能够很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同时,价格也会越来越合理,在今后的楼市中,将会逐步朝着保障性住房的方向发展,商品房的供需关系将会有所调整,对于这些人而言,购买起来也会比较便利。
针对无房的人群特殊对待许多网友认为,二次房改政策应该对无房的人群特别针对,因为是首套住房,目的就是为了居住,不存在炒房的现象,只是刚需而已,这样才能有效的减轻无房人群的购房压力。能够带动无房人群购买房子的积极性,从而带动房地产的良性发展。
市场化商品房可以办租赁证吗
1、可以办租赁证。房屋租赁证的办理流程如下:持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签署二审意见。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2、市场化商品房是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后,再由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地产项目,房子建好之后可进行市场的出售或出租,其中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委托建造将不属于商品房范围之内。
3、市场化商品房主要是指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过程中,这类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以及土地证,同时也能够制定价格进行出售,而且这类房屋是经过当地政府部门审批之后由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在楼盘建成之后可以出售,同时也可以进行出租。
东莞:商办房改建租赁住房后用地调整为居住,改建房不得销售
1、《通知》要求,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规范改建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商业用房等改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2、住房租赁企业试点商业用房等改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对于改建房,东莞市要求,完善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商业用房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
3、法律分析: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但产权不变。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第十二条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
4、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5、市场秩序监管等方面作出调整。新政要求,同一宗地一次性办理申报备案均价,网签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另外,实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出台限售政策的城市已超过30个,各地限售期多为2至3年。